城市道路不是想挖就挖。温岭店主叶某怎么也没想到,铺设下水管道会被处以罚款。
这个叶某在太平北路开了一家小炒店,店位于二楼,时间久了,污水管道有点堵。几天前叶某雇了施工人员,重新铺下水管。下水管的位置在店前的人行道下面,自然要挖地。
没多久,有人就将叶某举报到该市的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发现,施工人员在人行道上挖了一个1.2米×2.5米的坑。
执法人员当场询问挖掘道路前,是否办理了许可证。叶某说,没有。执法人员说,挖掘道路不仅影响交通,还可能挖断地下管线,因此挖掘前一定要申请许可。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挖掘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市行政执法局对叶某处以500元的罚款。
城市道路不能想挖就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