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住建领导:
你们2017年6月 27日在龙岩12345综合服务平台说我们珑府小区一户一表要同佳源自来水公司协商改造。根据闽政办[2005]136号文件规定: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应在2010年底前完成,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要严格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我小区应该是属于新开发的项目且还没有竣工验收。
李志兴同志:
我局收到您提出的诉求后,向负责你小区供水的永定区佳源自来水有限公司了解,因珑府小区开发商福建东方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未能按《永定县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收费问题的批复》(永价〔2013〕48号)标准向永定区佳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缴纳自来水工程建设费,佳源自来水公司只能以总表计费方式向珑府小区供水。佳源自来水公司已明确表示,能够实施珑府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建议珑府小区业务委员会与佳源自来水公司协商“一户一表”改造具体事宜。
特此回复。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7-24 10: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