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部门工作人员释法

原意是了解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
就将仓库、码头、办公楼、车房、车库等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业务,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何加强监管,其标准和规范。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有的工商工作人员要求本人:请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前往市局或就近区局企业注册窗口,窗口将有专人依职能负责详细解答。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咨询电话:0757-83365316、83364197.
有的工商工作人员要求本人:相关规定请迳行向规划主管部门咨询。
同一个问题,到底本人应到哪儿了解核实?请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部门工作人员释法。
网友您好:
您所提及的涉及到工商业务职能的问题,我局发言人已多次回复过。若您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仍有疑问,可以前往市工商局或就近区局企业注册窗口进行咨询,窗口将有专人依职能负责详细解答。也可以留下您的电话等联系方式,我们将视情安排专人上门答疑,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跟进处理。谢谢。
特此回复。
2012-07-25 09: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