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能移交贵局,想咨询几个问题:
1.食用农产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但监管的对象是: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个体户不在监管范围?个体户经营食用农产品是否可以免于监管?
2.现在市场上很多水果都打蜡,如果打上工业蜡是否算是"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能否检测到是否打了工业蜡?
3.市面上水果店(有合法经营资格)销售标示进口水果,但包装箱全英文,也未有检疫报关手续,是否合法?如果违法,依据是什么?要处罚吗?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依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问题1:食用农产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但监管的对象是: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个体户不在监管范围?个体户经营食用农产品是否可以免于监管?
答复: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3〕81号)中规定“食用农(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农产品的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个体户经营食用农产品的也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对于其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问题2:现在市场上很多水果都打蜡,如果打上工业蜡是否算是"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能否检测到是否打了工业蜡?
答复:市场上销售的水果是否打了工业蜡需要专业的检测中心检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使用保鲜剂不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将依法惩处。
问题3:市面上水果店(有合法经营资格)销售标示进口水果,但包装箱全英文,也未有检疫报关手续,是否合法?如果违法,依据是什么?要处罚吗?
答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规定,包装箱全英文违反上述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的规定,应依法查处。对于进口水果未能提供检疫报关手续的问题,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商品流通领域查获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该商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处罚。
[本帖最后由 fsspypmyn 于 2014-05-21 17:35:31 编辑]
[本帖最后由 fsspypmyn 于 2014-05-22 14:31:25 编辑]
2014-05-15 11: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