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在农村交医保办了一张社会保障卡,我现在三明宁化县单位有交职工医保,我的社保卡还能用吗?不能用的话,我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在我县已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办理了社会保障卡,即可按我县合作医疗政策享受补偿待遇。即乡(镇)级不设起付线,县级起付线为300元,县外医院起付线为800元,参合人员在一个保障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获得最高的补偿金额即封顶线10万元,乡镇卫生院住院采取分段补偿,政策范围内可补偿费用500元(含500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60%,可补偿费用超过5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95%(县皮肤病防治院适用);县级医院80%(县中医院85%);县外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为55%。
如您在三明宁化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请办理当地社会保障卡时,需先申请停用上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卡,具体业务办理敬请咨询上杭县医保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3138069。
(上杭县医保中心于 2015-3-25 14: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