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与

???您好:我丈夫与前妻生育两儿子,第二个儿子属于超生已经罚清费用,和通过人口普查,他们的离婚协议是跟我丈夫的,现在我们想生育一孩,我是政府员工未育,能否申请再生育一胎。
你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妇,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经镇(街道)计生部门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感谢你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3-10-21 11: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