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我上次向您反映诸暨市应店街镇留下庄村后畈还有100多亩其本农田没有确权登记,在您的关心下镇政府作出了答复不确权登记颁证的理由有三条,第一条和第二条的理由是征用土地是经过上届村民代表同意的,第三条的理由是依据诸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其中有一条是承包地已被集体公益事业占用,并己补偿到位的暂时不确权。事实是第一条和第二条的理由是针对已被国家征用了的土地,而我组的承包田至今都没有征用,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法定承包期内仼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上届村民代表同意根本无效。第三条的答复时没有说明该地块被什么样的集体公益事业占用,也没有说明补偿款是什么时间补偿的。而事实是该地块一直到现在都是村民自己在种植根本没有被公益事业占用过,补偿款也是在2016年9月份以每亩三万三千的价格交给了村委会,这笔钱到现在根本没有补尝过,所以这条理由根本不附合诸暨市有关土地承包权不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依据中央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镇政府知道该地块没有被征用的情况下依然将所谓补偿款交给了村委会并且根本没有得到本届村民代表开会同意已属于非法征用。。此情况向诸暨市有关部门反映都相互推托。综上所述请求市长以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办事。
你于2017年1月22日,向绍兴市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要求对留下庄村后畈100余亩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并对镇政府答复有异议。二、调查核实情况留下庄工业园区是应店街镇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由应店街镇人民政府规划、立项并报市、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该项目于2011年开始征地动工建设。2011年7月6日,留下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详见附件一)征用留下庄村后畈土地面积约400亩,用于集镇工业园区建设,征用标准按照水田、旱地3.3万元/亩,林地1.65万元/亩,青苗补偿款为700元/亩每年发放至被征地农户,该补偿款发放到2025年。2012年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详见附件二)对青苗补偿费用进行了调整,将原来每年700元/亩调整为每年800市斤/亩,按国家当年晚谷收购价为标准进行现金补偿,村已按相关会议精神将青苗补偿费发至农户存入农户一卡通账户,目前已发放至2016年。应店街镇集镇工业园区预征土地400余亩,目前正式挂牌出让为280余亩,该出让土地征用补偿款已经到位,剩余土地属预征土地,由应店街镇政府集中管理,每年由镇政府向村支付青苗费用。(附:镇与村征用协议书、产业园区立项批准规划图)二、答复意见1.留下庄工业园区是应店街镇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由应店街镇人民政府规划、立项并报市、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补偿标准是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征用协议的。2.工业园区预征土地400亩,目前正式挂牌出让为280亩,剩余土地由应店街镇人民政府集中管理。青苗补偿费从2011年至2016年,已逐年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补偿至2025年止。3.根据诸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承包地用于镇乡街道及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等,已按年经济补偿式一次性经济补偿到2025年的确权方式为确权确利不确地的规定,对该地块被预征用土地的农户不予确地,该答复内容是以相关政策和事实为依据的。经办人:季华慧 联系电话:15105751305
诸暨市应店街镇 2017/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