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户殡葬补助得不到落实

我父亲杨红系黄阳司低保户,去年4月过世,我们响应政府政策,火化了,当我去民政局领取殡葬补助时总是推三阻四,甚至连他们内部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的表格也说不合格,需要我们再次去黄阳司重新打印,还说没没出示低保证,这个网上可查,而且相关部门已经盖章。现在都是简化手续,他们这种玩法就是阻扰政府颁布的惠民政策实施,不作为的一种表现。

你好!帖文中所反映的困难群众名实为杨宏,男,2015年4月1日死亡,2015年4月3日火化,户口所在地为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大湾村,生前居住冷水滩区杨家桥街道杨家桥小学对面,死亡后在其居住地办丧(注:冷水滩区杨家桥街道辖区属永州市中心城区)。其行为违反了以下规定: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永州市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第一款规定:“永州市中心城区治丧活动一律到殡仪馆办理,禁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院内和城区居民居住地、城市主次街道两侧搭设灵堂治丧”;第四款规定:“城镇居民死亡后按规定不到殡仪馆办丧事或不实行火化的,其父母、子女和与其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得享受因该城镇居民死亡后的相关补助和福利待遇。”
  根据以上规定,杨宏亲属不能享受殡葬服务费的救助。
冷水滩区民政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