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个贷款问题!

您好,最近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发现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发放有时候两个月才一次性发两个月的,如8月30日的时候一次发了7、8两个月的。9、10月份的要等10月中旬以后才一次性存入公积金账户,但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现在申请的,也就是十月上旬交到中心审批,请问这样是否当作9月缺缴?要等11月才能批准?
回复:根据我们的公开承诺,收到贷款申请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批复,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网友所说的情况。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我市目前的制度共五个环节:①承办银行受理;②管理中心审核;③贷款申请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④管理中心根据借款合同放款;⑤承办银行把钱划到开发商账户。每个环节都有规定完成时间,为保证整个工作过程的监管,我们还实行了登记制度,每个环节的经办人(包括申请人)签名确认时间,并在我们的外网上公示。网友可登录www.fsgjj.gov.cn“业务信息”栏目中的“贷款受理、办理情况”,查看每笔业务的办理进度,如发现上边记录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或超出我们规定的 ,可直接向我们投诉。
2010-09-24 08: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