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人反映,2014年11月18日,绍兴市越城区政府以村镇道路建设的名义,将其位于越城区东浦镇合心村风车湾8号的住房动迁,未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至今没有得到安置补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处理:宣传政策规定,劝导其返回当地解决。
东浦镇合心村陈苏娥反映其房屋被拆除,要求赔偿。该信访事项,东浦镇人民政府已多次书面答复,分别于2015年1月15日、5月14日、7月31日答复给陈苏娥的公公陈宝兴,于2015年11月18日答复给陈苏娥本人,并多次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拒收书面答复意见书。同时,越城区、东浦镇派专人多次与陈苏娥本人沟通、解释拆迁政策,但其坚持政策外要求,故难以满足。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