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
你好!
本人系今年考进城的教师,职称二级,今年参评一级,职称评审各方面都通过了。本来是马上要聘一级教师的,可是现实却是根本没来得及聘,就由二级直接降为三级!工资一下子差了好几百!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三方在教师职称晋升方面没有衔接好,导致一些参评职称的进城教师没能先聘再降,直接原级降级!恳请有关方面纠正程序错误,先给那些参评职称的进城教师先聘再降!这样才符合程序!
此致
敬礼!
恕不留名
网友:
你好!关于诉求编号ND16112000005的信访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闽人发﹝2006﹞181号)第31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变动,需要改变工资系列……未明确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转系列人员,先按调入前单位原聘任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的起点等级确定其岗位工资标准。”以及《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资的通知》(宁人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蕉城区人社局对调动进城的教师按调入前单位原聘任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的起点等级确定其岗位工资标准。因你今年已选调进城,你的职称聘任岗位也就由二级降聘为三级。
至于你所提到的“原先职称是二级,后参评一级职称评审各方面都通过”的问题,我局在2016年9月21日收到区人社局《关于批准确认林爱卿等18人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区人社〔2016〕400号)和《关于批准确认谢和武等13人一级教师(中学)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区人社〔2016〕401号)后,当天就通知全区各相关学校开展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聘任工作,相关学校也于9月23日开始按职称聘任程序开展本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校于10月13日前将教师聘任材料呈送我局职改办,经审核,10月15日,所有聘任教师的材料均已报送区人社局审批。因你9月份已调入城区学校,现单位没有岗位职数予以聘任。经向区人社局了解,你现在的岗位职称是已评未聘的一级教师。
综上所述,2016年9月你调入城区学校后,职称聘任岗位由二级降聘为三级是按文件政策办事,是符合程序的。降聘为三级后,只要你符合返聘二级岗位的条件,就可以向现单位申请办理返聘二级岗位手续。(蕉城区教育局于 2016-12-2 16: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