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执法局进一步核查有关事实并作出处理意见

你局对“汇盛花园18、21、22号楼之间护坡上的空地长期存放废品垃圾影响周边环境”信访事项反馈意见:产权所有人在其土地上堆放物料的行为不属于我局职权管辖范围。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调查不够充分,请你局进一步核查有关事项:1、你局调查“护坡上存在多座平房且建有围墙,围墙内存在堆放老旧家电等物料的现象”,但事实是大部分废品垃圾是露天堆放。2、你局调查“堆放废品垃圾系该处住户户主陈X雄所为”,据中城街道信访反馈“空地系街道中街村居民付秋英家空地,付秋英将此空地租给安徽省的五名处来人员从事废旧家电等废品的回收存放”。
请你局进一步核查有关事实,依法作出处理意见,若确不属于你局职权,请告知有权处理此事的具体部门。
张文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请市执法局进一步核查有关事实并作出处理意见”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中城街道信访反馈中提及的付秋英与陈X雄为夫妻关系,其提供的土地产权材料上署名即为“陈X雄”。产权人将该处土地上房屋租给以拾荒为生的外来人员居住,房屋四周空地存在废旧家电露天堆放的现象,系租户所为,但未超出陈X雄的土地范围。私人土地上堆放废旧家电等废品的行为不属于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对该行为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请向环保部门咨询。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7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7-27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