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海户口,打算自建房。想问问能够贷住房公积金吗?如能,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有无相应的联系电话。谢谢。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申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普通住房的标准: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表等资料。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借款人必须提供其他自有物业作为抵押,或者提供第三方物业抵押担保。
如办理建造、翻建住房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贷款办法的其他申请条件(例如房屋面积超过上述普通住房标准),均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关贷款规定可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法规政策——贷款——《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相关贷款手续,可登陆我中心网站——手续须知——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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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11: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