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去年有文件,要求医院、机关等场所原则上停车不收费。
市一医院用地是政府划拨来的,露天停车场建设成本极低,本来就应该执行省的规定,不收停车费。
如果一定要收费,收到的钱也应该划归财政,专门用于补贴医疗,改善市民的医疗待遇。
医院应该把精力放到改善医疗服务上来,用政府划拨的地来搞创收,这是不务正业,也不公平。
市内大部分中小医院都停车不收费,唯独由市管辖的几个大医院不执行省的文件,影响市政府的形象。
楼主您好:
我市各医院的停车场大部分都是提供免费服务的,需要收费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一些医院毗邻居民住宅区较近,医院不收费会出现居民住宅区车辆占用医院停车场资源的现象;
2.医院停车场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是由医院自筹资金投入的,与其它的收费停车场无区别。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价[2009]236号)第八条规定:医院等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和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按照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现行我市各区对车辆停放确需收费的医院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市一医院的停车收费是经禅城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收费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停车场日常的管理费用开支。
2010-08-20 09: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