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

福建天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故辞退员工,不予赔偿,不予缴纳社保及员工工资。不给劳动合同,无法出具工资明细就说,工资包含社保补贴。无理克扣员工工资,本人已于四月二号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至今还未得到处理意见,望有关部门可以尽快给予答复
您好: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如已于4月2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了,请请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4-21 08: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