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方凯越酒店晟龙豪庭2期602的业主,去年9月份摩托车被盗当时并没有追究,今年5月又被偷,并且报案,派出所把当时的监控录像调出发现小偷在撬锁的一个多小时当中并没有保安或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巡逻,而且到了大门口小偷是三个人把摩托车从大门口的栅栏抬出去的,这样的保安是严重失职,希望物业公司可以给予一个说法并给予赔偿。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7061400012信访件已收悉,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经了解,可域物业公司承认此事其在小区安全防范上有不到位之处,但物业公司未曾收取摩托车停车服务费,且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因此对小区的车辆不存在保管义务。物业公司表示愿意承担安全防范不到位的责任,承担由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6-27 08: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