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险期限问题咨询

您好,我社保已经交了8个月,还在正常续交社保 为什么去报生育险不能报销?
您好:根据《天台县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天政发[2012]5号)第十二条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连续缴费义务满10个月;(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其第二款同时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以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实施时间,或婴儿的出生时间确定。其中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时,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期限放宽至参保并缴费的次月。” 由上述规定可知,职工从参保并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相关待遇。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生育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为8个月,按规定可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待遇,但由于还没有达到享受生育待遇的最低年限要求,不能享受生育相关待遇。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