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山岑村溪田组有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砂场
本村河段河砂储量丰富,砂场投资规模比较大,砂场全靠占用耕地,采取沙石直接堆放在耕地上,非法砂石经营从2013年占用农田几亩地至2015年已经扩展到上几十亩。 非法砂石经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破坏了当地的农田植被;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水稻生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沙场由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砂场,采用机械开采装卸导致大片植被遭到破坏。为此,附近村民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每次都是有人来检查沙场就暂停生产,等检查人员一走就又重新开始作业。
少数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砂场,为建装卸场地充当清理整顿工作的形成“保护伞”,明目张胆破坏耕地牟取私利损坏,使仙游县大济镇山岑村溪田组砂场规模扩展占用农田几十亩。
.作为公职人员谁有权力能这么大胆的在收钱?钱又用去何处?
是否真正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请上级领导能够重视,对仙游县大济镇山岑村溪田组的沙场问题进行查处。
由于非法洗砂占用耕地、破坏环境, 参照2014年3月27日县人民政府召集环保、国土、水务、工商、公安、供电等6个部门以及所在乡镇专题会议议定,明确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面开展非法洗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2014年4月17日至25日,木兰溪干流涉及的大济镇、龙华镇、鲤南镇、榜头镇、盖尾镇和鲤城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已分别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联合执法。在党风政风人民评活动中,盖尾镇政府于2014年12月17日再次开展非法洗砂整治成果回头看执法活动,对辖区内12家非法洗砂场彻底取缔,取得较好的执法成果。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参照县政府原定的执法方案,由大济镇人民政府牵头对辖区内的非法洗砂户予以全面取缔。(仙游县水务局于 2015-10-9 08:48回复)
你办转来的编号:PT15100300068、PT15100400070、PT15100800109投诉件,关于群众反映大济镇山岺村溪田自然村一家多年“无证”洗沙场,洗沙后将污水直接排入河中,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洗沙场是:仙游县华燕沙石建材国运中心。详细地址:仙游县大济镇山岺村光明48号(木兰溪边)。工商营业执照号:350322600277161。经营者:李华斌。经营范围:沙子、石子批发、零售。该洗沙场配套简易沉淀池1个,在筛洗时产生的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排放。2015年10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洗沙场没有加工筛洗,现场有一套洗沙设备及挖土机一台。
二、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洗沙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加工筛洗。(仙游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5-10-13 14:48回复)
经查:大济镇山岑村溪田沙场系由鲤城街道十字街居民毛佩杰、李仙锦等人合伙经营,2013年开办至今,期间群众反映沙场危害环境问题后,镇政府多次派人进行处理。2013年12月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以及大济镇80多人组成的溪田洗河执法队对山岑村溪田沙场进行处置,后因轻信业主毛佩杰自行拆除关闭减少损失为由,由沙场合伙人自行拆除,但其合伙人迟迟未自行拆除关闭。在其继续经营期间,镇政府多次指派镇水务、国土、村建等部门督促关闭停业生产,沙场业主合伙人置之不理,采取“游击战术”,屡禁不止。下一步我镇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鼎力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取缔关闭该沙场,给群众一个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关于反映公职人员入股参与沙场经营行为的问题,经初查尚未发现有关公职人员入股参与,同时我镇也将极力配合纪检部门对事件相关人员的进一步详细调查。 (仙游县大济镇人民政府于 2015-10-20 10: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