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庭都是佛山居民,现在佛山住房一套,并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现在需要更换成不动产登记证吗?如果不尽快办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你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的规定: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草原使用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无居民海岛使用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因此,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发生变更或交易,就不需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2017-02-17 1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