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麻阳县留守儿童离奇死亡!求事实真相

全国的各位网友、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无比沉重。
  2016年12月11号下午,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我年仅两岁半的儿子向彬榮在我父母家门口玩耍后不见人影,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就是我的父母为此十分焦虑,然而当找到孩子的时候,向彬榮被抱在邻居李红喜的怀里却已然断气。那时我还在外地工作,对此事尚不知情,可想我的父母在邻居开门的一刹那看到这样一幕是多么错愕,事发后我的父母将孩子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然而已无力回天,一个幼小的生命甚至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这样走了。经报案,当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勘察并由法医对儿子向彬榮进行尸检确认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然而家属被告知的结果是由于现场很难取证,无法确认孩子的真正死亡原因是什么,而我们家属为了查清事实,在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自出钱去长沙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尸检,尸检报告明确的鉴定意见为:“向彬榮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而孩子的颈部明显存在掐痕,我的家属也拍照保存了,但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竟未继续深究,仅对邻居以及我的家人录了口供后就草草了事,在案件仍有疑点的情况下就匆匆了事。
  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这样幼小的孩子离奇死亡,都是难以承受的打击,我们多么希望能知道孩子在邻居家究竟发生了什么!孩子自小在爷爷奶奶家长大,我在外拼搏谁能料想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多么希望能知道孩子死亡的原因啊!而这个案件存在着诸多疑点且都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当地派出所也没有给我们被害人家属合理解释就匆匆了结掉,真的让人心寒,我国提倡尊重和保障人权,难道一个幼儿的生命就能被这样不重视,就可以死的不明不白吗?而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那种切肤之痛谁能懂得?以下我将向各位就案件发生的具体经过及疑点部分作详细阐述,希望各位能为我评理,为我分忧:
  【案件经过】
  李红喜家是开手机店的,与我的父母是邻居,李红喜家有一个三岁半的女儿,出事之前我的儿子向彬榮与该女孩一直是玩伴,我和我的妻子在外拼搏不常回家,但是每每想到孩子在家能够快乐成长也会安心不少,在外打拼也就有了不少动力,2016年12月11号下午,两个小孩像往常一样在我父母家门口玩耍,我的父母也并没有在意,直到当日15点10分时,我的父母发现向彬榮不见了,在家附近寻找许久未果,就到隔壁的李红喜家大声喊门希望能帮忙寻找,然而邻居家迟迟不开门,我的父亲焦急地在15点25分的时候给李红喜打电话,开始李红喜在电话里称向彬榮不在他家里,我的父亲要他打开门,隔了一会,李红喜才把门打开,直接递出向彬榮,而此时的向彬榮已经断气了,孩子的爷爷两腿发软,急匆匆送至医院,但却被告知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下午17时左右,懵掉的父亲在家门口围观群众的提醒下报警了。然而直到约18时左右,当地派出所一名协警才赶到现场调查,后经家属多次电话催促要求有正式公安到场处理,于是在当天21点多钟公安局才派了两位法医,对事发现场及死者进行拍照,并由公安人员将小孩的衣服及板都拿回镇派出所。
  在法医调查完,我的家属到当地派出所询问孩子的死亡原因,而法医却告知“很难断定是什么原因,主要是没有办法取证,事发现场在他家里没有人能看到,根据现场第一人李红喜说是板压死的”。而本人在检查儿子的尸体时发现其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印掐痕并拍摄了该掐痕照片,但是尸体照片中这些掐痕恰巧被遮住了,仅仅鉴定出为机窒息死亡,具体死亡情况要结合案情来分析。
【案件疑点】
  一、李红喜作为第一现场人对死者向彬榮死亡时的形态前后描述不一致,为何公安不怀疑其供述存在虚假成分?
  12月11日现场最先来的协警问李红喜怎么发现死者的,他称他是在接到电话走到楼下时发现的死者,当时向彬荣背靠墙坐在地上,板压在身上。12月12日,当地派出所公安对第一现场人李红喜录了口供,在口供中李红喜称:他看到小孩是面朝地,板子压在背上的。当时我们向公安提出疑问:如果是这样小孩脖子上的伤痕又是怎么来的?然而公安并未做合理解释。12月13日,家属到派出所询问死因时,其中一名公安人员转述李红喜说的却是:小孩是面朝天,板压在肚子上的。
  从派出所民警的口中以及第一现场人李红喜的口中,死者被板子压的位置与朝向均不同,这让我们家人难以接受,事发现场是私人家中,没有监控也无他人看到,而李红喜的口供描述事实不一,这样不一致的叙述为何公安机关不怀疑,不再进一步的调查和侦查呢!
  二、李红喜就案发时间亦做了虚假陈述,擅自将案发时间提前,为何县公安在我们说明真相后仍不作为?
  在案发后,我的父母悲痛欲绝,却始终未怀疑过李红喜一家。 12日下午3点50左右,李红喜来到父亲家里安慰家属,并单独跟我父亲聊了10多分钟,当时手机就在桌上,该手机是父亲从李红喜的手机店购得,我父亲一直身体不好加上精神受到打击,不断掩面哭啼,然而在李红喜离去后,我们竟发现父亲手机里与李红喜有关的通话记录都已经被删掉了!明明有的通话记录为什么在李红喜来后突然不翼而飞了?13日下午5点左右李红喜的老婆也特意来我家里安慰我的父母,期间其妻子刻意的向我们提起我父亲打电话的时间是15点15分,我的父亲年迈加上悲伤也不太记得具体时间,他们离去后我从网上营业厅调取了通话记录单,上面显示我父亲给李家打电话的时间是那天的15点25分!李红喜及其妻子如果问心无愧,为何会刻意的做出这样误导案发时间的事情呢?而这些问题我们也向公安机关反映过,可是都石沉大海,毫无进展,无人为我们出头解惑!
  三、案发当天李红喜家门紧闭,且迟迟不开门。一个开手机店的为何会在正常时间如此行事呢?
  12月11日下午2点50分左右有附近邻居看到两个小孩一起在玩,而李红喜称其夫妻在家睡觉,若在家睡觉怎么会不闭门户?而此时两个孩子还在家门外面玩耍尚未失踪。下午3点10分左右我的父亲发现小孩不见了就在楼下左右找,还敲他们俩夫妻的门,又大声喊小孩与李红喜夫妇的名字,他们的睡房就是在门上面二楼,怎么可能听不到?为何在一楼这么大声的喊开门的情况下迟迟未开?
  而我们为了验证李家在二楼是可以听到我们的敲门声的,特意尝试了下,发现即使在三楼都能听得到,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如果在调查案件的时候稍加细心,也会发现同样的问题,但是公安并没有这么做,以至于这个重大疑点也被遗漏了,难道我们普通老板姓都觉得反常的地方,县公安局就是发现不了吗?
  四、死者向彬榮如何才能在李家被板子砸伤致死?脖子上的掐痕是怎么回事?我们认为导致孩子机械性窒息的原因不是像李红喜所称的与压在孩子身上的板子有关!
首先,据公安人员称:压在孩子向彬榮身上的板子共有四块,其中有两块是60x80x0.5公分的pvc板,共7-8斤左右;有一块是80x80x0.8的木板大约10斤;另有一块是80x140x0.2的板子,四块板总共计重40公斤。板子倒,而且无论板子如何倒下来都不会对儿子向彬榮脖子上造成伤痕。而该脖子的伤痕在当地派出所尸检报告中亦有记载:“左下颌下方颈部灶性擦挫伤,切开后见皮内出血,皮下组织未见出血”,因此这个伤痕是如何而来难道不应该查验清楚吗?难道颈部的伤痕不能使孩子窒息吗?公安是怎么结合案情排除了颈部导致窒息的可能呢?
  其次,就算是按照李红喜所说,是板压砸到的,约40公斤的板子放在地上一个两岁半的幼儿如何能将其全部弄到?即使倒下来压到小孩会大声喊哭的,隔壁的卖手机人员与死者的家属会听得到,为何李家及其他邻居无一人听到?
  再次,儿子向彬榮的身高是99公分,就是说1米高的人被板压倒下来,其头部(后脑或前额)肯定会有撞在地上的伤痕。但是死者除了脖子伤痕,其他地方并没有外伤。就按照公安人员所说40公斤的板是平面压在一个两岁半的小孩,现在又是冬天穿着很厚的棉衣服,在短短的案发经过时间怎么会把孩子压死呢。再细看下向彬榮脖子上的伤痕,与任何现场的物件都不能吻合至伤位置。唯独与指甲痕相仿!
  这些种种怀疑我的家人都未能得到公安机关的合理解释,让人如何相信孩子死亡时的状态就是40公斤的板子压在其身上呢?!脖子上的抓痕怎能让我们详细这次事件真的是个意外?!
  我们也上网百度了“机械性窒息死亡”,是指由于机械作用阻碍人体呼吸,致使体内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而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碍。常见类型是缢死、勒死、扼死(掐死)、闷死、溺死。前三种均与颈部有关系,后两种均与口鼻有关系,四块板子那么硬,砸下来怎么会造成窒息实在令人费解!可是结合颈部的掐痕,是一个人用手掐住脖子和捂住口鼻,这个死亡特征就显而易见了,为何公安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根本未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呢?!
  我们作为普通人通过分析都可以很大程度上排除向彬榮是自杀或者板子砸窒息的意外情况,因此是他人故意或过失伤害致死就不能排除,而法医含糊其辞,公安转述的口供也前后不一,在未有定论的情况下草草了事,未尽全力争取解决所有疑点,不立即寻找抓获真凶,不让为祸者受到法律制裁,每想到此就为这些执法人员感到心寒,怎能如此冷血,不本公办案,任由一条生命含冤逝去呢?
  我们作为死者的家属,也没有特殊的要求,也不是无理取闹随意向公安机关泄愤,只是在案件这么多疑点的情况下,想听到我们的公安民警一个合理的解释,想知道一个真相,想知道孩子真正的死亡原因让孩子在天之灵也可以安息!而不是县公安局的消极不作为!
而当本人推测本案不仅仅是个意外这么简单而是有他杀的嫌疑,并将上述疑问向公安局投诉信访后,公安机关仍然忽视疑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丝毫不客观公正,不实事求是。事发第三天在当地公安机关没有正确处理,明显偏袒的情况下,我们当即去上级市政府办公室信访,而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办要求我们到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反映情况,而市公安局信访办要求我们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这样一转又转回原来的处理案件的派出所王所长与刘法医两个人。走了一大圈又走回到原点。且事发后,我们得知案发现场街道附近安装有监控,我们家属去当地派出所要求看监控,但却遭到了当地派出所的拒绝!
  五、湖南省最权威的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已排除中毒和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根据湘雅尸检报告受伤痕迹是和人为的掐加捂所留下痕迹是相一致。1左下颌部下方颈部灶性擦挫伤,右侧下额处见淡红色改变.。2鼻背下份至颏部及口唇周围范围内皮肤呈淡紫红色改变。3左鼻翼近鼻背处淡红色改变。4左侧颈动脉及主动脉弓外膜灶性出血。
人命关天,非同儿戏,到底是谁杀害了我的孩子!
  我的孩子从小不在我的身旁,我作为其父亲痛失爱子无不伤感自责。虽然时光飞逝,几个月的时间已然过去,但是我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会放澄清孩子向彬榮无故死亡真相的努力。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领导说“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上面两段话,都提到同一个关键词——为官不为。许多领导狠批为官不为,斥其为“官之耻辱”,并放出狠话,要“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为官不为受到千夫所指,这一现象已经引起高层的高度警觉和强烈关注,治理庸官懒政,已从口头强调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麻阳县公安局某些人的态度令人寒心。对我们老百姓敷衍了事,甚至都没有对案件进行过合理怀疑,也没有做过追捕真凶的尝试,公安局的行为是典型的不作为,因此我要发声。
  综上,希望社会上的朋友能给我们一些帮助,转发出去,同时真诚的希望湖南省各级领导及麻阳县的执法机关能够重视,早日就我们对本案的疑点进行处理,重新对此案进行公平公正,还我们一个真相,还逝者向彬榮一个安息!
  清明小记,希望逝者有灵可感知,唤得真凶早浮面!
  申诉人:向冬生
  2017年4月4日
jihbkmnk:you went 如若诉者属实,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还是希望公安机关不能草草了案,毕竟人命关天。同为父母,理解家长的感受。2017-04-13 15:57:29

时刻网友1492751698994:回复:湘西麻阳县留守儿童离奇死亡!求事实真相 应该查清楚2017-04-21 13: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