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代理,是指刑事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广州刑事律师咨询为您做详细解答!广州市房产律师为您做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二是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刑事案件代理人的作用:
对于刑事案件代理人的认识,很多人认为代理人就是代理被害人一方向被告人索赔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实际上,诉讼代理人的作用不止于此,诉讼代理人还可以根据受害人的授权就案件的刑事部分向司法机关表达受害人一方的观点和诉求。
代理人如何参加诉讼: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代理人必须根据被代理人的意志,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进行诉讼。同时,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超过授权范围进行诉讼活动产生的结果,被代理人不予承担。
律师代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有第四十条第一款: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一百五十七条: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律师代理被害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策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向对方主张相应的权益,对刑事部分的代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就案件的定性、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重及量刑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