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12345网站,发现东园路是否禁摩这一问题有矛盾之处:
一、莆田市公安局2015年9月22日在T15100100025诉求单中回复说:东园路是禁摩路段;
二同样是莆田市公安局2015年10月9日在PT15100100025诉求单中回复说:根据市政府后期的决议,(东园路)目前已经没有对东园路禁摩;
那么请问,到底是哪一个正确的?如果后者是正确的话,那么“后期”是指哪年哪月哪日?为什么不出通知?难道真的是此路是我开,我说禁摩,就禁摩,我说不是就不是?
再假设后者是真的话,那么接的问题来了:在没有对外公开取消禁摩中的这段时间内,给市民造成的时间浪费和不必要交通费用,要如何予以补偿呢?
另:前段时间曾在网上看到筱塘等路单向微循环中包括摩托车,是否属实,请一并予以回答!
市民你好!
1.是否禁摩,不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交警部门是执行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并未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罚。所以,并不存在费用浪费问题;
2.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同样属于微循环调整范围。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10-20 10: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