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户口迁入南昌市

你好,本人2010年底在南昌红角洲购购置了二手房,2013年2月份开始在南昌缴纳社保。现在想把全家户口迁入南昌市,请问我的落户条件是否可以?谢谢。
凭房产证(含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还建房、私有房和农民自建房)落户:可申请房屋所有权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共同生活的未婚成年子女落户,凭申请报告、《结婚证》、直系亲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办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子女需要未婚证明和民警调查报告。二人或多人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要求落户的,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只允许一户落户(双方到派出所签订协议)。
市公安局 2013-11-21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