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王成>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其他>

投诉人反映在路桥区新光耀广场3楼的正月健身房办理一张会员卡,内有3380元,按照合同规定因个人问题要求退卡要扣30%费用。现投诉人要求扣30%退卡,被诉方不同意,寻求帮助。
你于9月14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正月健身房退卡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9月15日收悉。经调查核实,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目前双方协商不下,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后续如有问题,请联系商贸管理科,联系电话:82450933。路桥区商务局2017年9月22日
路桥区商务局 2017/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