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和暂不适合上环证明或上环证明。
小孩9月就要入小学读书,听身边的人几乎都这样说:“高明新生入学读书一定要计生证明(上环证明或暂不适合上环证明)才能入学受教育,否则不能读书。”有街坊就话:“就只有高明甘样,高明计生局点解一定要甘样去强逼妇女上环呢,用小朋友受教育来要挟父母,It is shameful。”
小孩9月就要入小学读书,听身边的人几乎都这样说:“高明新生入学读书一定要计生证明(上环证明或暂不适合上环证明)才能入学受教育,否则不能读书。”有街坊就话:“就只有高明甘样,高明计生局点解一定要甘样去强逼妇女上环呢,用小朋友受教育来要挟父母,It is shameful。”
小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依法享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一,就算不能提供暂不适宜上环证明或上环证明,但我不违反计划生育不超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为什么小孩不能读书受教育呢?
第二,根据我国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试问,谁能够剥夺小孩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经咨询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教育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推行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近年高明区未出现过因没有计生证明而不能入学读书的情况,如出现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可向荷城教育局(88212257)或高明区教育局(88282332)反映。但是,根据省政府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有关规定(粤人口计生考〔2012〕6号),各级教育部门需在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证件,并造册通报给当地人口计生管理部门,这是教育部门需要配合做的工作,因此希望每位家长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相关条例及法规,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至于有关上环问题,建议咨询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政策法规科,咨询电话:88637013。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3-07-15 10: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