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至今每日下午和晚上在1号楼103楼下一间高度不到2.2米不足10平方储藏间加工鸡鸭、猪肉等卤品出售赢利,生产条件极端恶劣,原料来源不明,使用旁边冲洗水沟水杀鸡杀鸭,残留油渣等直接冲到小区明沟,油烟直接外排,让小区恶臭不断。
张劲松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经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处置,现反馈如下:
5月24日执法人员在举报地点新罗区南城区政府宿舍楼1号楼103楼下储物间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所内无任何证照,现场有两人正在加工卤制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他们立即停止食品生产。被投诉人积极配合,立即停止了加工行为,并表示今后不在该场所加工卤制品。5月3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举报点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场所有加工卤制品的行为。
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您的预留电话向您进行了反馈,您对该投诉举报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日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7-6-2 10: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