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葫芦新村住户,葫芦溪不定时有红、黑、恶臭污水排放,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
该投诉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城市黑、臭水建议向住建部门反应(新罗区环保局于 2017-4-7 08:39回复)
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不属区属职权,职权在市住建局,建议转市住建局处理。(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4-12 09:05回复)
林女士:
您好,您反映葫芦溪污水排放问题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葫芦溪兼具两大功能,一是排洪,上游约48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雨水汇至葫芦溪,经葫芦溪排入龙津河;二是排污,上游污水和葫芦溪两侧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经葫芦溪排入龙津河,造成水环境质量较差。目前造成葫芦溪水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即为排洪问题和排污问题。黄庆辉副市长3月27日对葫芦溪进行调研,要求一揽子解决葫芦溪排洪、排污问题。由于葫芦溪宽度窄,两侧均为居民,解决排污问题需先解决排洪问题,否则排污工程无法实施。目前排洪问题由规划局和水利局牵头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排污问题,葫芦溪已列入我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中,我局已委托龙津河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已完成排污工程方案设计,待排洪工程实施完成后可立即动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7-4-21 10: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