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甲方2008年有一套安置房,当时没有房产证,还不能过户,转手卖给乙方,乙方与甲方签订了房卖转让手续,并支付了一部分现金,(假如合同价格20万,乙方签合同当日支付10万,合同约定到2012年底再支付5万,过户后再支付5万)以这样的形式双方签字画押。且房屋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现状: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收到乙方合同款10万,但是至2012年底,乙方未支付合同的5万。目前房产证可以领,甲方已领取写有甲方名字的房产证。
问题一:目前现状,这个房子属于甲方还是乙方?
问题二,甲方能否就乙方未旅行合同付款为由,起诉乙方违约,解除转让合同?
问题三:假如乙方想补齐合同款,但甲方不接受的前提下,乙方是否可以凭转让合同,起诉甲方,要求法院,让甲方过户房产?
求助各位懂不动产买卖的网友,发表看法。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为没有按期支付五万元。楼主留言: 应该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吧,是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甲方尾款呢
合同上写余款到房产证办好结清 房子已经交付乙方 甲方不肯房产过户 怎么办 楼主留言: 这个问题我们这里有碰到过,只要合同款都付清了,但是房东不肯过户了,买方可以直接起诉卖方,法院会直接给办理过户
2012年要支付的5万,到现在支付了没有楼主留言: 即使想要付,我估计甲方也不要了,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了
如乙方按合同办导致不能过户,甲方违约,要么协调,要么起诉法院请求强制过户。如双方都有错,只能协商了,甲退钱给乙,要么乙多出点钱,让甲过户给乙。楼主留言: 甲方有什么错?
一,属于甲方,没拿到房产证其实你们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甲方可以,合同有效;
三,要看2012年合同约定的支付5万元现在支付了没有,如果没有支付,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意味着可以不接受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按合同办事,合同已经写的很明白了,谁想违约那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直没有付清
谢谢,乙方截止2012年,并未支付合同中的5万元,那么如何去抓证据呢?甲方未收到乙方款项自然不会开收据,只有在合同中写有“甲乙双方约定,到2012年底,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款5万元”这么一句,那么这么一句能否证明乙方已经付款了?
让乙方提供付钱证据呗……只有提供付钱证据的,哪有提供没收钱的证据的……楼主肯定是甲方……
约定2012年底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款5万元,过了2012年乙方未提供支付给甲方钱的收据,自然不能证明乙方已付款。乙方未付款乙方已经违约,你占优势。楼主留言: 乙方违约是不是就意味着需要支付违约金并终止合同内容,还是说只要付违约金,对合同内容没影响?
房价一涨,事情就出来了
真实案例:2012年,吕某申请执行刘某,法院查封了刘某名下及刘某与前妻付某名下两套房产。付某以2007年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两套房产归其所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应该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