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何时能组织拆除???

违章建筑何时能组织拆除???
新罗区南城街道小溪路依云水岸小区6号楼819住户于2014年底将顶楼30多个平方米的公共露台浇筑水泥板违章加盖一层,还违章搭盖玻璃房扩建阳台,违章加盖建筑是直接在隔壁住户的外墙上钻孔搭钢架倒水泥建起的,不但严重改变了商品房的外观,而且违章搭盖的房子贴近隔壁家卧室,在搭盖的阳台上可以直接看到隔壁家卧室的全部,已严重侵犯到个人隐私权、房屋的通风权和采光权,而且下雨时雨滴打在雨棚上响声很大,严重影响别人家人的正常生活。2014年已有别的住户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据了解执法部门只下发整改通知书,可屋主根本没有进行整改。今年3月份,屋主开始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我们又多次向执法部门反映,要求依法对其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可为何迟迟不见相关部门来处理和拆除,目前该房屋还在装修进行中。在屋主我行我素不整改的情况下,难道相关部门就可以放任不管了吗?任由违章建筑继续存在,任由违法行为继续实施?现强烈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及时制止装修行为并及早组织人员进行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以保障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
XX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依云水岸6号楼819室违章建筑何时能拆除”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依云水岸6号楼819室业主在2014年9月进行装修时,依托其户型套内露台上方原有框架梁浇筑水泥板,并在露台西侧原天沟的位置搭建阳光房,面积共约30㎡。我局南城大队于2014年9月15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城执[2014]规停字888号),因该户未拆除违法建筑,我局遂函告水务、电力、房管等部门对其采取联动措施,该户因而停止装修。2017年3月,该户又开始在违建部分进行装修,我局南城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派员现场核实,并对业主进行约谈,但因该户业主不在龙岩,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后,未能达成预期效果。
现我局南城大队已再次联系电力部门,于5月22日与电力部门一起对该户下达了《停电通知书》,后续我局南城大队将跟进水务、电力部门对该户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以促使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只有待其将违建部分整改拆除后,我局才会解除对其采取的联动措施。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5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6-5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