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本人家中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公安民警要求我们亲自到西陂所查考监控录像以配合破案,12月3日上午10点本人开车前往西陂派出所,由于该处不好停车,本人因报案心切,并将车子停于空闲的警车车位,而后,发现车子被交警勤务三队以“不按顺向停车”锁车,而后又以“违反禁停标识”罚款150扣了三分。
1、锁车单上写明违法理由“不按顺向停车”,处罚单上却写“违反禁止标识”,同一行政处罚行为,何以有两种相矛盾的处罚理由?行政处罚行为,应当以处罚时第一手的证据作为依据,岂容你随意改来改去,补正都是不被允许的,执法者,你懂是不懂?
2、违反禁止标识?如果没记错,地上交叉网格线不能停车,车主没停,不违反吧。路口是有禁止标识,注明不能停车在停车泊位以外,哥是停在停车位里,正黄色儿的停车位里,不违反禁停标识吧 ,请交警指明:车,到底是违反了那条禁止性规定。
3、也许你只能回答:车停在了警用车位上了,警车专用,其他车辆不得停放。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时候车位开始有分“警用”或者“民用”了? 请负责答复意见的警官查实后,正面回答:“哪个职权单位?在什么时间?出台了哪部法、规章、制度、指导意见?哪条、哪款?规定的具体内容?”确定了车位可以分为警用和民用。
请正面回答,是正面,别含糊其词的忽悠。现在就可以分警用民用的车位。天哪,该不是你们认为可以可以划定警用车位,所以你们就可以划定,并要求老百姓都要遵守了吧?哪天是不是要来条警用或者民用车道?去饭馆吃饭再来个警用座位?去银行再来一个警用窗口?
任性,有权就是任性。要是拿不出依据来就是任性。
你们有考虑过当事人的感受么,头一天家里刚被入室盗窃,心情揣测不安的来报警,西陂派出所本来就难停车,有空车位当然停进去了,难道应该放任有车位不停,让后占道停车么?
西所门口“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是被绿化挡掉了,还是从你们的心里就被抹掉了?进门就看见“为人民服务”出门就和来办事的群众抢车位,宁可车位空置,也不方便办事群众,这就是你们三中队践行的“为人民服务”!
还有那个给车上锁的并留下警号的交警同志,可能你当值夜班回来也是满心疲惫,看到自己的“专属车位”居然被一辆外地车牌的家伙给占了,怒不可揭,“看爷不好好教训下你个闽D”你可以贴条嘛,但你偏偏选择在自己门口给人家上锁,报复之心昭然若揭。是不是最近锁车锁的很爽,可能你在认定自己的专属车位不容侵犯找个理由“不按顺向停车”的时候,丝毫也不知道“锁车”也是没有依据的吧。
执法者,你们什么时候才能真真的学习下法律,如果依法治国不再是嘴边口号,老百姓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愚民。为自己也为别人,且行且珍惜。
“张”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你的车停放的位置位于西陂派出所门口,该路段聚集着居民区、学校、商业中心,交通流量大,停车位稀缺。为确保警用车辆及时出警和处置突发事件,避免车位被附近群众长时间停放占用,将部分车位规划为警车专用停车位;另外,在警车应急专用停车位上设置有明显警车专用停车位标志和配套禁停标志,明确提示用途;在此之前由于部分群众长时间占用警车应急车位,影响民警处警,并经多次劝阻无效,因而采用“锁车”的方法规范,严格依法处理,并不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接下来,新罗分局交巡警大队会加强执法规范建设,重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认真把握执法尺度,努力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5-1-7 10: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