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要求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依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第七条,回复以下问题:
一、如还没办理,准生证业务,能否了要求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必须执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二条?
二、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没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将采取哪些自查措施?
三、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没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哪些相关部门反映?
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用以下问进行搪塞:
我局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关于我局的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已在我局网站(www.fsrkjs.gov.cn)公开。
如你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疑问,可咨询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电话:83334699。
现向佛山市纪委(监察局)反映,请佛山市纪委(监察局)执行,
1、《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
2、《佛山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3、《佛山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4、佛山市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礼仪规范》
5、《佛山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
6、《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7、《佛山市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礼仪规范》
不要把我的反映直接发给被投诉人。
你好。感谢你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市纪委(市监察局)通过行政投诉网站、网络发言人平台、12345投诉热线、接访、信件和传真等渠道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信息,如有发现渎职侵权、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予以处理。
二、关于你反映对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答复不满意的问题,建议你明确具体详细的业务问题,再向相关部门提出咨询。
三、对于类似陕西安康大月份引产事件等社会热点问题,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度关注,也欢迎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案件线索和真实情况。
2013-05-21 1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