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卫生部督导组充分肯定的医院竟然可加测乙肝

卫生部督导组高调肯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规范乙肝检测管理工作,但值得讽刺的是,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招工入学体检套餐”悍然至今含有“可以增加乙肝表面抗原”的建议,本来昨天还发帖表扬佛山市卫生局对规范乙肝检测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今天却发现了这一事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偷油吃也不抹嘴,
证据如下:
十五 招工入学体检套餐
1、体格检查(内科检查、口腔科检查、耳鼻喉检查等)
25元
2、肝功能44元
3、血常规18.4元
4、尿常规 32元
5、胸透
(16岁以下不做此项检查)
9元
健康档案建档费: 5元
合计: 133.4元
(未含抽血材料费)
建议:1、胸透可以改为胸片(70元)(注:16岁以下不做此项检查)。
2、可以增加肾功能三项(20元)、心电图(26元)。
3、可以增加乙肝表面抗原(8元),或乙肝一对(60元),或乙肝两对半(40元)。
http://www.fshospital.org.cn/dept/document/2008_6/dept42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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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佛山:卫生部规督导组肯定我院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工作
http://www.fshospital.org.cn/CN/infosystem/document/new20954.htm
8月10日上午,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国家卫生督监专员汪建荣任组长的卫生部规范入学和就业督导组一行5位领导、专家,在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耿庆山等陪同下,到佛山市进行规范入学和就业督导检查。并在佛山市第一人民院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佛山市卫生局戚耀方局长,我院领导王跃建院长、刘永耀书记、谭伟棠副院长,院办、医务科、体检中心等科负责人,以及开展了体验业务的佛山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督导座谈会。
  戚耀方局长介绍了佛山市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规范入学、就业体检文件精神的情况:做到了高度重视、及时严肃、上督下查、舆论监督、效果良好。
  王跃建院长介绍了我院的执行情况。他说,我院作为全市唯一综合性三甲医院,承担着繁重的医疗任务,日均门诊量近万人次,2009年门诊量达到279万人次。与此同时,也承担着繁重的体检任务,2009年体检达28万人次。自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关于规范入学、就业体检的文件下发后,我院就及时地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工作,始终坚持办院方向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并进行广泛的科普宣传,充分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由于医院领导重视,科室工作细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检工作一直开展得非常顺利,得到受检人员好评。
  体检中心陈润钿主任介绍我院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文件精神的具体情况。一是按照院领导要求,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共同下发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并将文件放在医院OA系统上,全院人员都进行学习,知晓率100%;二是将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做成大宣传牌,立于体检中心门口,同时将内容登在医院网站体检中心网内,便于互联网上查询、了解;三是禁止做入学、招工的乙肝检测,同时将所有体检套餐中的“乙肝两对半”等项目取消,不主动提供。受检者本人如有需求,须提出书面申请;四是把所有体检报告单位用袋子装好密封,为受检者保密。
  陈润钿主任和医务科肖长华副科长等还将工作中碰到一些[实际问题,向督导组领导们做了反映。如一些单位关心员工健康,要为乙肝携带者打疫苗,要求为员工做乙肝检查;社保报销过程如何保密等。
  领导们对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的回复,表示大家反映的问题,可能会为卫生部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
  汪组长在听了汇报后表示,此次卫生部派6个督导组分赴12个省进行调研、督导,为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执行政策方面,非常重视,做得还当好,提出来的问题也带有普遍性。督导专家们会将有关情况拿回去认真研究,跟进。乙肝不是一个简单的检测方面的问题,而是一个政策性问题。学校和用人单位对乙肝携带者有顾虑,主是对乙肝的认识存在差距,也有其历史原因。只要我们加强科普宣传,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
  座谈会后,汪组长一行在王跃建院长、刘永耀书记等院领导陪同下,来到体检中心实地督导检查,当看到体检中心环境优美,体检人员多工作却井井有条,将受检者的检验结果用精美的袋子密封好,特别是在门口显要处树立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源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政策宣传牌,将上级文件精神主要内容告知受检者时,督导组汪组长和省卫生厅耿副厅长都非常高兴,称赞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重视,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有力度,工作细致而有特色,非常不错。
采写、摄影:段园晖王楚辉
日期:2010-8-11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文件精神
一、组织保健科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共同下发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二、将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做成大宣传牌,立于体检中心门口,同时将内容登在医院网站体检中心网内,便于互联网上查询、了解;
三、禁止做入学、招工的乙肝检测,同时将所有体检套餐中的“乙肝两对半”等项目取消,不主动提供。受检者本人如有需求,须提出书面申请;
四、把所有体检报告单位用袋子装好密封,为受检者保密。
[ 本帖最后由 fssyyylhy 于 2010-08-1609:22 编辑 ]
2010-08-12 1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