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土地将

我司曾于2015年1月起多次向国家和浙江省文物局反映: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于2013年12月未经文物部门审批同意,而且在该地块的出让公告、投标人须知、出让合同等文件中均未对土地含基本农田、系位于地下文物埋藏丰富区域及与2013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存在重合的事实有任何披露,即将位于绍兴市平水镇将台山的四丰2号土地38206平方米拍卖出让。在出让后,又篡改拟定提报省政府公布的文字两线范围的示意图,故意使示意图比文字范围缩小了近20%。2014年12月26日,因该地块项目前期土地平整触及越国贵族墓本体、封土裸露被文物部门责令停工。当地文物部门意见:施工作业绝对不允许越过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认为:目前已损坏墓体人工堆积部分和环境面积约2500平方米。我司因土地触及文物无法开发,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委托所做的司法鉴定成果,四丰2号地块红线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均有重合。重合面积约5000平方米。另查明,平水四丰2号出让地块中有29.262亩基本农田土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2017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在法院判定退地的情形下,当地政府应做的是补救工作,尽快修复文物,恢复原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文物保护责任,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但遗憾的是,在2017年10月1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再次刊登出让公告(柯桥区土资拍告字【2017】06号TG2017025号),出让“平水2017-013号,土地面积36134平方米”,土地位置“平水镇,东至山••••••”。经我司核对,该地块即为四丰2号地块。尽管平水2017-013号比前次出让缩小了2072平方米,但“东至古墓体”实质没有变,地块仍然是与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合的。若该地块被再次出让,一旦项目开发建设,还是要解决地块与墓体接壤处风化土石和人工堆积墓体的垂直高差30米问题,不可避免的导致保护范围内墓体坍塌,作业必定对越国贵族墓本体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今特向贵局反映,望贵局恪尽职守,保护国家级文物,能及时制止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挑衅和玷污文物保护法威严、欲盖弥彰、再次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无底线出让土地的野蛮行为。
您于2017年10月27日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收悉。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四丰村旗峰自然村将台山山巅,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13年12月,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拍得将台山越国贵族墓旁的四丰2号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计划总用地44753平方米,净用地38206平方米。2014年下半年,由于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将台山越国贵族墓西侧平整土地过程中触及了拟划定的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导致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基础平台西北角的自然山体局部受损。2014年12月26日,我局对现场进行检查,责令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挖掘作业并在文物管理部门指导下恢复原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5年3月17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对现场受损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出具了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受损情况报告。2015年7月,平水镇政府委托浙江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山体边坡抢险加固方案》。同时委托杭州标典测绘科技有限公司重新核实了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边界坐标测绘,用坐标明确了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2016年9月,国家文物局批准同意了《关于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山体边坡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605号)。2015年8月,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土地触及文物无法开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诉讼双方各抒己见,法院几度开庭进行了审理,一审作出判决后,诉讼方不服又向市中院进行上诉。2017年6月27日,区政府第六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平水四丰2号地块的处置方案。2017年7月柯桥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回收后,平水镇政府根据文物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调整了地块红线,重新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目前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建设用地,已经批准农转用及征收,已完成拆迁及收回,土地权属清晰,已为净地。2017年8月30日,区政府第7次规划国土开发区(园区)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以拍卖方式出让。为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2017年9月区政府再次召开协调会,就该地块二次出让听取了相关部门和平水镇政府的意见,确定该地块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依法合规的情况下才可以二次出让。2017年10月1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刊登出让公告(柯桥区土资拍告字【2017】06号TG2017025号),出让“平水2017-013号,土地面积36134平方米”,土地位置“平水镇,东至山体,南至四丰1号地块,西至三灶路,北到沟渠,比原出让面积缩小了2072平方米。期间我局多次派人对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现场进行巡查,10月份在将台山越国贵族墓西侧(即四丰1号地块的东侧)建设控制地带坐标点树立了4处界桩。经核查,出让红线在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外,与将台山越国贵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没有重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该地块出让后的后续开发情况,并加强对文物的安全监察,确保文物安全。、分管领导:陈国良联系电话:85272182????经办科室:文保科联系电话:85272166????经手人: 韩红祥联系电话:85272166
柯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