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析案]交警在执勤中穿马路闯红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案由】
嘉兴一论坛网友“愿得一人心1018”今日上午11时43分发帖说,昨天下午14点28分,我在东升路禾兴路口等红灯过马路,有个交警在人行道上红灯状态下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我顿感疑惑,这样的行为难道是不违法的吗?正因为是交警,就要让直行的车辆等他过完马路吗?很想知道,交警过马路穿红灯是允许的吗?
【网友观点】
这帖发后,许多网友跟帖表示“交警的行为不违法”。网友“女巫姐姐”说,人家执勤啊!非要等绿灯了才能去纠正其他人的违法吗?网友“jxbghsl123”采用反语方式予以批驳说,如此说来,交警是不能站在十字路口的当中指挥交通的!因为任何时间、任何方向对他来说都是有红灯的!
网友“bluewxc”说,看他的着装,应该正处于执勤状态。他走斑马线已经算很给面子了。网友“aa5545”说,任何时候,在交警值勤引导情况下,他可以允许让路口的其他的车辆闯红灯或让绿灯的车辆叫停,他比信号灯大,OK?
也有网友提出相反的观点。网友“jx12666”认为,我们往往忽视了交警自身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定;交警也是如此,以为自己在执勤中可以不按交通规定随意乱走。如此说来,警察在执法中可以随意违法,因为他在执法,是对不合法的行为在纠正?以上问题,希望嘉兴市交警支队给予答复!
【论氏析案】
我倾向于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执勤)时此行为不违法。
首先我们先确认以下内容:一是过人行横道的交通警察是一身交通警察着装打扮,表明他正在工作状态(执勤中);二是其时东升路由西向东为左转弯(禾兴路方向为红灯,但允许右转弯,见图2);三是交通警察行走在人行横道上时人行横道为禁止行人通行的红灯;四是交通警察行走在人行横道上时不断在注意东升路由西向东左转弯的车辆(图1)。
下面我们接着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指出,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应当说,法条的内容是十分清晰的。这里有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交通警察算不算行人?如果交通警察算行人,那么交通警察在通过路口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并且只准在绿灯的时候才能在人行横道上通行;如果此处的行人不包括交通警察,则此法条对交通警察无约束力。笔者以为,法条所指的行人,应当不包括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的,否则交通警察在路面上的执勤权将无法得到有效充分保障。
可能又有网友会提出,那交通警察可能就是走到路边,而路边也不见得正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指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这样的情形,交通警察同样可以自主确定站在马路中央指挥,也可以自主地走向马路边,比如喝口茶水、大热天毛巾擦把汗、或者解个手,这些行为都应当认为是交通警察执勤过程中应当允许发生的内容,即应当认定为执勤内容。
还有网友会提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内容。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但依笔者的理解,它主要是指交通警察在执勤时文明执法、依法办事。如果交通警察驾驶车辆执法的,驾驶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照,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警察应当戴安全头盔。但它显然不包括交通警察执勤需要追捕在逃的肇事者时闯红灯、驶入禁止通行的单行路线等行为。
当然,还有网友以为,交通警察行走在红灯时的人行横道不算违法,这可能是他们的特权吧。笔者不认为这是他们的特权,而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允许而为之,正是这些职责所在,让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有了更多、更快、更好的便利,让我们的道路交通变得更加安全、畅通、有效。
综上,笔者认为,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行走在人行横道上闯红灯违法这一说。当然,交通警察在红灯时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加强瞭望,注意来往车辆,保护好自身的安全,那是必要的。
好无聊的讨论
。。。。。。整点有营养的吧,师傅
这话题说得及时啊!
那这样说来高速交警在高速上停下出警车处理事故也是违法的了
你不知道交警就是信号灯吗?
行人乱穿马路要罚款 niukou.99114.com
大惊小怪。。。
你没看见他穿这身皮麽。。。那为什么警车可以闯红灯呢。。。人家在执行公务。。。。懂哇
应该不算吧执行任务啊
有的意思。哈哈
交通警察在执勤的时候应该是不违法的(当然他也应该尽可能的避开红灯的时候穿马路)。
这个时候请注意交警不是作为一个人的个体存在,是作为一个交通信号指示工具存在。
人家在执行公务
给动车族评分:积分 -1理由: 知法犯法还有理啦 难怪乱用职权的哪么多
给论文指导评分:积分 +2理由: 嘉论有你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