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每月要缴纳620多元,普遍存在压力大的问题,希望佛山市能下调缴费基数,减轻我们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同时能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缴的起社保。老年有所保障。
据新闻报道,广州市已经下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每月可少交269元。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由原来最低的672.60元降低至403.56元。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广州能做到,为什么我们佛山做不到?
附新闻报道:
广州下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每月可少交269元http://news.southcn.com/d/2012-05/29/content_46621763.htm
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现时缴费基数)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
据悉,如果选择按现时缴费基数60%缴纳的,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由原来的672.60元降低至403.56元,每月减少269.04元,这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
市地税局提醒,如不重新选择缴费基数的,征收系统将于今年6月30日自动将其缴费基数设置为最低标准(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如需选择的,今年6月20日前应携带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前台办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如需了解社保费的相关政策和缴费指引,可致电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您好,佛山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发布之前,已经一直按照通知的内容执行,即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所以本次调整对我市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无影响,不需办理任何操作手续。
2012-05-29 15: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