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热线:其十八人1996年去西藏当兵1999年退伍,入伍之前政府承诺户口转城镇,安排工作,退伍之后当地政府强迫让其签订协议自谋职业,给其两万块钱,其现在没有任何职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因为上访的原因,现在其一帮人被当地政府列为维稳对象。其希望督查组能够为其做主,找回其应该有的福利待遇,恢复其作为合法公民应该有的权利。
你于2017年7月23日向省督查热线反映,要求解决找回其应该有的福利待遇,恢复其作为合法公民应该有的权利问题的信访事项,本单位于7月23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本单位对于属实部分予以支持。你反映的1996年去西藏当兵1999年退伍,入伍之前政府承诺户口转城镇,安排工作,退伍之后当地政府强迫让其签订协议自谋职业,给其两万块钱,其现在没有任何职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当地政府列为维稳对象,找回其应该有的福利待遇,恢复其作为合法公民应该有的权利。我局已明确告知,1999年这批进藏兵退役后,仙居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省军区浙政发[2000]7号《关于认真做好1999年冬季退伍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制定出台了仙政发[2000]73号《关于做好1999年冬季城镇退伍军人和2000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城镇安置对象为:入伍前系非农业户粮的退役士兵;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转业士官(志愿兵);西藏兵;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参战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安置原则和安置去向为:按照《兵役法》的要求,建立重点安置与扶持就业相结合,经济补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的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安置保障体系。城镇安置工作要向市场拓展,对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要积极采取措施,向非国有经济单位分配和扶持自谋职业,尤其要扩大自谋职业的比例。根据上述精神,我县当年安置的主要去向:除省属指标和乡镇武装人员招聘外,主要拓展到非国有经济单位,鼓励自谋职业。安置名额分配,由县安置领导小组依据各单位人员数量、用工需求、经济效益、往年接收安置状况等因素予以确定,并由县政府发文按系统或单位统一下达安置指标。采取双向选择分批安置的办法进行。首批安置,由县人武部在本年度退伍军人中和转业士官中,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选聘录用乡镇武装工作人员。其他所有人员按系统或单位下达安置名额,进行双向选择安置。1999年冬季退伍军人和2000年春季转业志愿兵共计65名,根据2000年7月28日仙政发[2000]96号《关于1999年冬季城镇退伍军人和2000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其中50名安置到乡镇人武部等单位工作,15名选择了自谋职业。杨迅奇等11人当年也相应选择了单位或是选择了自谋职业。当年的安置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00年7月28日仙政发[2000]96号《关于1999年冬季城镇退伍军人和2000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1999年冬季退伍军人和2000年春季转业志愿兵共计65名,其中50名安置到乡镇人武部等单位工作,15名选择了自谋职业。当年的安置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县政府正在对自谋职业转业士官进行就业帮扶。我们也积极向县政府建议对自谋职业西藏兵参照转业士官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联系人:暨利红,联系电话:87772681。 落款日期:仙居县民政局 2017年7月26日
仙居县民政局 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