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询问一下该文件是否正在实施中,其中符合第二条 。咨询人员59岁,男性,佛山南海本地人
第二条“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或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规定的,可办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办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和程序仍按照37号文的规定执行。
这些文件是否可以在佛山各区社保局执行该政策?连续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是不是需要继续缴费到退休年龄且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意思还是其中一段时间符合就可以?还有我在企业买了几个月的职工社保,然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直至退休慢一年以上,是否符合到60岁退休年龄一次性缴纳保险?
您好,您所述文件属于正在实施的政策文件,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均可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参保人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满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条件外,还需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或以上。如仍有疑问,可通过12345热线联系社保部门。
2015-01-19 09: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