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其为城厢区户籍,购买的一辆电动车已经在龙桥派出所办理好黄色临时牌照。现在不用了,打算卖掉,请问应如何办理电动车过户手续?
毛先生你好!
根据《莆田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办法》第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所有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即城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申请转移登记。
车辆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六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三)超标电动车临时行驶证。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9-2 15: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