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巴州区法院黑幕


实 名 举 报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梅林、主审法官邱光平践踏法律、利用职权寻租恶劣行为
各位网民及社会各界朋友!
本人郭润贵,因与何兵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民二庭庭长刘梅林、主审法官邱光平不公正司法、不拿钱不办事、拿钱乱办事,在收到被告好处后枉法裁判,二人以其恶劣的行径公然践踏和挑衅国家法律,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的国民对法律的信仰,现予以公开,望所有网民朋友给予评价和监督!
本人诉何兵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由邱光平承办,2014年7月何兵收到诉状副本和法律文书后通过其代理人彭显美(刘梅林、邱光平曾经的直接领导)多次晏请和贿赂邱光平(这一事实有相关证人证实)。因何兵的违约行为已给我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和我信仰法律、相信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邱光平多次暗示向我索贿的情况下我没有对其作任何表示,以致刘梅林、邱光平在这个案件中有下列践踏法律、泯灭良心的行为:
一、庭审中我的质证和辩论发言被其次打断,只允许我说“是”或“不是”,我作说明时当庭受到辱骂而何兵及代理人可畅所欲言,我方提出抗议后邱才宣布法庭纪律;
二、庭审后多次告之我的诉请有可能得不到支持,即使我胜诉何兵无财产也执行不了(何兵在此之前多次宣称我赢了官司输了钱);
三、庭审后我多方打听、查询到了何兵的财产且提供了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其又做出下列令众人发指的行为:
1、2014年10月30日我查询到何兵个人独资的巴中市洪平页岩砖厂的征地补偿款还有75万元,最近几天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可能要支付给何兵,我便及时向邱光平提出保全申请。他让我下周一(2014年11月2日)去,2014年11月2日我带上巴中市洪平页岩砖厂何兵个人独资的营业执照、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的证明原件(巴中市洪平页岩砖厂现有75万元征地补偿款未支付)、我的保全申请书、我个人所有的价值近500多万元的砖厂相关证明文书(为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找到邱光平,邱审查后为了拖延时间答复要评估我的砖厂价值后才能保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要提供等值财产担保,更没有任何规定担保财产需要评估)。
2、我知道这是他对我的“懂不起”的报复,于是我立即拿出了位于巴中主城区南坝一亲戚的面积为128平米的住房“两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担保承诺书,我以为这样他再没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保全了吧,熟料他又说仅一处住房不能担保,要我提供2个门面。
3、担心何兵从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领走75万元征地补偿款,2014年11月3日一早我为了尽快保全我拿上清江主街上临街的两个面积近80平米的门市“两证”原件、房屋登记人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人配偶亲自到法院为我保全申请担保再次找到邱。邱光平认为再没有理由不给我保全了,便让刘梅林来审查,刘审查后声称必须房屋登记人到法院他们要作笔录,否则不会保全。他们知道乡镇房屋登记的男主人基本都在外务工不可能为给我保全担保而从外地专程赶回来,我要求传真身份证、承诺书,或直接接通电话,均被刘、邱坚决拒绝,这样他们收了何兵的好处就可交代了。
4、我知道这事情迫在眉睫,于是我马上给门市的男主人协商让他立即从省外回来,一切开支和损失由我承担。2014年11月3日下午下班前门市男、女主人和我一同找到刘、邱,在男、女主人处笔录作好、写好承诺书,后让我去立案,立案庭的热心法官目睹了我这几天的遭遇立即给我立了案,并向我开了缴费通知单,但的确时间太晚银行早已下班。
5、2014年11年4日上午8:30一上班我就缴纳了保全费,且第一时间通知邱,邱让我5号下午领保全裁定书。 2014年11月5日下午邱通知我仅有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证明巴中市洪平页岩砖厂现有75万元征地补偿款未支付的证明原件还是不能保全,必须要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与何兵的征地补偿协议。我当天下午下班前将盖红章的征地补偿协议送给邱时,邱非常诧异,通知我他们送保全裁定时让我带路。
6、2014年11月7日下午我满怀信心的找到邱,要求领取保全裁定书时,邱和刘告之没查封必要,我要求他们出示不同意保全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他们要向我作笔录,第一次的笔录客观全面的记录了我的言语,我签字后要求复印,刘阅读后立即撕毁,第二次的笔录只记录了我的部份言语,但我仍然要求复印,刘见我复印后只给了他们我签字的复印件非常着急,称原件给他们后好说好商量,我再不敢相信他们了,在法院7、8个法警的“护送下”我才脱身离开了法院。我的保全申请至今没有音迅。11月10日上午我将此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书面反映给巴州区法院常院长,传信人叫我再等2天。
综上所述,我向邱、刘提供了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证明、巴中市洪平页岩砖厂现有75万元征地补偿款未支付的证明原件、巴中市洪平页岩砖厂为何兵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巴州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与何兵的征地补偿协议、价值近200万房产的担保,并缴纳了保全费,在我交保全费七天后作出了驳回保全申请的裁定(邱、刘轮流审查了我的保全申请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五天后才让我立的保全案)且裁定书中所引用的法律条文都规定应给予保全,现我没钱只有借助网络、媒体,希望社会公众给予评价和监督。
受害人:郭润贵
电话:18282701664
2014/11/11

法院只有一家,独家经营。

如果是这样,,,,

是真的吗?那也太不像话了,查查查

Youhuming网友:
您于2014年11月16日17:25在以郭润贵名义发帖实名举报我院两名法官践踏法律、利用职权寻租。院党组对此高度关注,经认真调查,于2014年11月17日15:19在予以回复。现再次回复如下: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制度,其目的是防止负有法律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转移、处分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郭润贵向我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其与何兵承包合同纠纷案已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认为应驳回原告郭润贵的诉讼请求,故郭润贵财产保全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不予支持。2014年11月10日我院向郭润贵送达了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和驳回其保全申请的裁定。郭润贵不服驳回保全申请的裁定,我院复议后于2014年11月18日做出决定驳回其申请。郭润贵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依法向巴中中院上诉。
二、帖中反映法官“不拿钱不办事、拿钱乱办事、在收到被告好处后枉法裁判”及“多次宴请和贿赂”等,请实名举报人郭润贵向我院纪监部门提交掌握的有关证据材料,如查证属实,我院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举报电话:0827-5818511。
三、热忱欢迎各位网友和社会各界朋友监督人民法院工作。同时,必须严正指出,个别人因未达个人目的便捏造事实,侮辱、诽谤、诬陷法官及其他审判人员,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巴州区法院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邱光平原来在恩阳镇法庭就是乱整,贪污受贿,应于判刑,只因上级法院给予了宽大处理。他怎么累教不改呢!?这样的人怎么当法官哦!!早就应该清除法院队伍。

是的,巴中的法制是歪的,法院是给那些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的人服务的,他们对农民等底层人士就像对乞丐一样,眼里只有瞧不起,哪里还有公平?

这些人都是靠关系网上爬的恩阳刚要成立新区的时候底下那些镇街各界各级好多人都在找关系花钱往上爬,现在恩阳各政介的大官基本都是这么上来的

哪个叫你懂不起嘛

我有一个官司在巴州区法院打了十年,就是因单位给法院打招呼,要么给你拖起,要么就不依法裁决,乱整!!但是这些法官不仅没有问责,还是照样当法官,有的还加官俊级。哎,这些法官不仅职业道德全无,而且业务水平怎么会提高呢!!??从我打官司的切身体会是:真正站在公正立场上,为群众说公道话的,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的法官,确实太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把道德低下的所谓法官,又不学无术的人,同时又乱作为的人,清除法官队伍。确保法官队伍的纯净,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扫清障碍。人民才会看到希望,才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们才会更幸福。我们 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法院应该进行全面整顿,将一些素质太差,品行太低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法院系统!

原来巴州区法院收诉讼费还要定任务,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现在法院还是这样吗??!!

没钱打啥子官司?如果真是你说的那样,这些法官也太黑了,法律在他们面前成了儿戏,这些人应该清除法官队伍,予以严惩。

法律在法官手里就是个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