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濯田镇人口计生办工作态度恶劣,不仅出口伤人,让其帮忙办事情,直接告知无法办理。
关于刘小姐诉求一事,事情经过如下:刘小姐,真名刘梅英,2015年5月4日下午16点左右,刘梅英到我镇计生办,诉其丈夫已故,要求办理未再婚证明。经审查,刘梅英本人户口本显示已婚,并非丧偶,又无法提供其丈夫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计生全员信息系统也查找不到其计生信息,且刘梅英计生关系并不在我镇,我镇无法知晓其具体婚育情况,故未给予出具未再婚证明。虽然刘梅英恶语相向,指手画脚,拍打办公桌,指责我们互相推诿,不予办理,但我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仍然态度端正,耐心解释,同时本着服务群众的宗旨,建议其提供村级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其丈夫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后,到其丈夫原工作单位辖区所在计生部门办理相应证明。因此,我镇无法出具刘梅英未再婚证明。(长汀县濯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5-5-6 11: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