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阅:粤卫办函〔2011〕54号,5年过去了,现时,佛山市哪些医院被评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评定标准是什么?
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的关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 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3 号)和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医院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推广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医院100%病房、一级医院6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取得较好的成绩。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佛山中医院被授予“五星级国家青年文明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心内科、佛山市中医院肿瘤科被确定为“全国优质护理示范病房”;佛山中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海区中医院)被确定为“全国中医护理先进集体”;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广东省临床护理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佛山中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中医院)、佛山中医院三水分院被确定为“广东省中医系统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禅城区中心医院被确定为“全国PAC优质服务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普外区被确定为“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南海妇幼保健院小儿神经康复科、佛山中医院三水分院 被确定为“广东省护理特色优秀科室”。
评定标准是按照卫生部《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进行推荐、选拔、评定。
2016-02-22 1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