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仙渡乡皂树村村民反映:由于自家(户主;陈献平)存在违章加层。2017年10月份左右村委通知违章建筑需要罚款3万,如在11月10日不缴纳要强制拆除。反映人自身家庭情况困难,缴纳不起罚款。扬言不处理好要去中央上访和自杀。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调查,皂树村陈献平、周和凤一户于2016年1月在村内修建住宅,存在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行为。依据相关规定,2017年10月18日,莲都区农民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住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作出限期上缴罚款和回购款的处理,相关款项合计28075.1元,并于10月25日送达了处理通知书(莲仙农建处【2017】185号),信访人现场即表示不接受。2017年11月10日14时,仙渡乡政府工作人员致电信访人,详细地说明了处理依据、罚款以及回购款的计算方法。对于信访人反映自身家庭情况困难而缴纳不起罚款问题,建议其先向乡执法办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加盖村委会公章)。乡有关部门将对信访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复核,确保违建处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信访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莲都区仙渡乡人民政府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