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享受公车改革 车补吗
2015年12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中明确:1、机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全部参加改革。2、“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还没启动。待省政府下发方案后我市即全面推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于 2016-11-24 15: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