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门诊医保是在佛山禅城的,2015年因身体不适在佛山妇幼保健院看了几次病,结算时都没有报销。
某次觉得奇怪问核算金额的人员,告知:“没有就是没有了”。
后母亲咨询服务台,服务台告知要用身份证登记才能显示是否有报销资格。
现在问题来了,登记前的几次交费属于报销额度内的,现在还能退还报销金额嘛?
收费员这样的回复也是非常不负责任吧?你多提醒下老人家也可以吧?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我院相关部门受理,敬请等候回复。
您好!我院挂号处张贴的《挂号须知》及窗口吊牌中有提示:禅城区居民医保参保人,请出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初诊登记。工作人员录入患者身份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确认居保身份,居保患者缴费时,收费系统对在社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自动进行社保折扣,您母亲的居保身份确认前的医疗费用只能自费了。
对于个别收费员服务意识不强,没有针对您母亲的疑问仔细回答、告知到位,我们将要加强教育,以保证患者的应有权益。
另外,佛山市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免收挂号费,普通门诊、急诊诊金半价优惠,请将该政策转告您母亲。
2016-01-05 11: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