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眉山市东坡区政务中心办理换领身份证,按照身份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换领身份证业务可以在办理业务后不将原身份证交回,在通知领取新身份证时候再交回,但是东坡区政务办理换领身份证业务时候当场就要叫你交回身份证,告知他们相关法律说可以在领身份证时候再交回,但是他们告诉这样会很麻烦,增加工作量,搞得我们老百姓不得又掏钱办理临时身份证,这就是眉山公安群众路线就是这样走的吗?
东坡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为群众受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未在受理身份证换领业务时要求群众交回原身份证,今年办理身份证工作人员还未收过群众身份证原证。
2017-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