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文物局为何言而无信?

在永顺县万坪镇寨湖村有一抗战时留下的兵工厂旧址,因为房屋老化而对于生活在内的百姓而言十分危险,所以百姓想重建家园,但县文物局却给房子挂了一个兵工厂的招牌,不准拆。说是要给百姓补助,而不准毁坏旧址,可是一年过去了,房屋已严重老化,十分危险。但文物局那里却没有补助信息传来,也不准拆房子,百姓生活在一个十分危险的环境下,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关注此事。为百姓着想,为人民的生计着想。
网友20160712172849:关于《永顺县文物局为何言而无信?》的  关于《永顺县文物局为何言而无信?》的回复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栏目7月9日编发的《永顺县文物局为何言而无信?》帖文,我局收到后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万坪红军兵工厂旧址是我县1988年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兵工厂旧址位于万坪镇寨湖村多仕坪组,原共有五栋房子,因雨水侵蚀倒塌损毁两栋,现仅存三栋房子,呈三合院式院落,产权属私人所有,现由彭德成、彭德厚、彭德召、罗振海、余金平等五户十八人居住。因该旧址年久失修,现东厢房和正房的木柱根部、地袱、椽皮大部分已出现严重糟朽现象,且多处漏雨,特别是正屋东次间后壁板已完全糟朽腐烂,整个正房向东面严重倾斜,现用多根木柱撑着。
2015年6月万坪镇党委书记向用坤向我局反映万坪红军兵工厂旧址住户准备拆房重建后,我局先后多次与万坪镇政府、兵工厂住户协调沟通,并多次向县人民政府汇报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且和蔡波副县长、万坪镇政府领导一起于去年8月4日察看现场,商讨解决方案。文物局已出5000元资金,由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寻找出租房屋,暂时将旧址正房住户搬出,但因该住户不同意而未搬离。
今年6月29日我局接到报告,因前几天连续长时间大雨,该兵工厂旧址部分房屋倒塌,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会同万坪镇政府、寨湖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了现场勘验,证明情况属实。现该兵工厂旧址部分房屋确已倒塌,余下部分向东面倾斜严重,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安全隐患特别严重,已不适合人员生活居住。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建议该旧址内住户马上搬离,另觅住处。
至于红网上说的“要给老百姓补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没有补助一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
永顺县文物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2016-07-12 17: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