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不能闻,口不能言,一切交易都在无声无息中完成,这是毒贩子陈某想到的最佳运毒方案。10月28日,南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毒贩子指使聋哑人贩毒的案子。
贵州人陈某,自去年年底就开始在嘉兴贩卖海洛因。贩卖一段时间后,他觉得这种方式不够安全,这时两个前不久才接触的吸毒人员张某和李某引起了他的注意。张某和李某是夫妻,两人都是嘉兴本地人,并且都是聋哑人,张某今年36岁,李某今年41岁,夫妻俩都没有正当经济来源,而且家里上有70几岁年迈多病的父母,下有刚读小学的儿子。
陈某很快想到了一个“有创意”的贩毒方法,以毒品为诱饵,用短信进行沟通,控制张某和李某为他运毒。
今年春节假期的一天,陈某以带张某认路为由,将张某带到同乐小区,将1克毒品海洛因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事先联系好的吸毒人员夏某。张某认识路后,之后的几次都由陈某电话联系指使她将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夏某。
陈某以同样的方式指使张某的丈夫李某两次为其贩卖毒品。今年4月17日上午,张某再次运毒,被南湖警方抓获。案发后,警方从陈某处查扣毒品海洛因0.03克。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陈某本人或伙同、指使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7次共计6.53克,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海洛因4次共计4克,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海洛因2次共计2克,三人均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