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拆除违章搭建围墙,恢复建筑物原貌

我是御佳园五彩路双拼别墅53号的业主,这些年来,由于上下班及接送孩子上学不方便,一直没有入住,至今房子还空在那里(未装修)。2015年与我同墙比邻的55号业主改造其房屋,在我们两家共用的中墙间(还超过中墙)环绕其房屋建造了一圈高于2米的实体围墙,这样导致我的房屋门口光线受阻,倍感压抑。为此,2015年11月我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出面协调此事,要求对方拆除围墙,恢复原样(80厘米高的栅栏)。物业找到55号业主亲戚(业主本人长期居住香港),态度恶劣,同时也找到北城执法大队。我夫妻俩人也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同时亲自去了北城执法大队和市执法局,要求拆除其围墙。可是反映了一年时间,至今杳无音信。前段时间多次致电市执法局委托电信设立的投诉电话反映此事,要求给予解决,可是也石沉大海。现特此通过市政府12345政务平台,要求市执法部门拆除其违章搭建的围墙,恢复建筑物原貌,恳请大力支持为盼!
孙永霞:
现将您反映的“御佳园五彩路55号业主违章搭建围墙”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5年底在接到您反映御佳园五彩路55号业主建围墙影响你户采光的问题后,我局北城大队立即找到55号业主,督促其进行整改。55号业主在接到通知后,将原本建设的实体墙改建为上半部通透的围墙,以避免影响邻里采光问题。55号业主已于2016年6月左右整改完毕。
现再次接到您的反映,我局北城大队将继续与小区物业、55号业主以及您进行协调与沟通,妥善处理采光问题,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3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1-3 09: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