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之前的公司都比较正规,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还双方各执一份,原公司走出后,新找了家个私企业,晕死,订个合同,说,只让我在合同上面签个字就行了,搞这方面的人说,反正形式一样,我就签了字,可是没给我一份,真的是无语,从中也看到了一些走的人是这么个下场,当然,劳动者完全处在弱势地位,这么劳动法,都是空谈,这种公司要是走了,你更本没有依据,作人宰..哎,现在这社会.
真正坑的是某权利
难就难的执法部门不会依法给你办事
应该换个马甲,爆公司名称
这种事向劳动部门投诉都没用,人家根本不去管
劳动法就是空纸一份,以前还弄个合同鉴证.现在啥都不用,
大多数公司,都这样!你要做就做,不做,就走!
这种合同成为一种潮流,至少绍兴各级社保局有渎职嫌疑
社会现状…
这个贴子顶起来,要求劳动部门管一下。
顶起来,别让这帖子沉了
私营企业主觉得和你们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失它们的身份和地位,在它们私利的狗眼里,打工者是它雇佣的奴隶、牛马。
楼主成年了没,
你可以不签,走人。但即然签了,说明此企业还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