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推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制度

建议推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制度
之前质监部门发布了我市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迈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加快推进了全市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新增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向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发动企业参与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活动。全年共发布质量信用企业“红黑榜”两期,我们还联合发改、国税、地税等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实施了惩戒。
建议进一步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充实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制度。同时,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和发布机制,支撑服务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尊敬的郭先生:
您关于建议推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制度的相关建议于2016年2月22日收悉(诉求编号为LY16022100014)。首先感谢您对龙岩市产品质量的关注,现将您的建议反馈如下:
目前未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无法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目前仅协助省局开展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由省质监局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由省质监局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质量抽查信息。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6-3-3 15:51回复)